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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老百姓呼吁拆违要公平公正公开!

来源:情系百姓网 编辑:zx0831 时间:2022-10-03
导读: 这次事件的导火索就是公平、公正问题所致,没有公开、暗箱操作则是百姓有意见之根源……真诚希望高新园通过此事能够举一反三,用“一碗水端平”之姿态处理问题,为诸城的安定团结局面添砖加瓦。

    7月25日,笔者接到山东省诸城市民刘树正先生(下称当事人)的求助信称:“本人遭遇到违法偷拆事件,特向你们反映求助,请求你们前来调查了解并给予关注”。笔者将当事人的求助信,转发给诸城市高新园并与之沟通后,前往进行调查了解到:1、高新园的说明很多,但没有提供证据予以支撑;2、当事人对自己的说明和论点均提供了相关证据。

    笔者将在高新园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当事人和他的律师反馈后,他们商定:先将高新园的“胡乱作为”问题,向市长和市委书记反映并实名告状,看上级领导如何处理,之后再决定是否进行公开呼吁。

当事人向市长和市委书记的告状信如下。


图1

图2
 

    告状信发出后,至今没有音信;当事人又向笔者来电,请求关注。
    笔者说明:调查了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说法不同,但是,笔者本着客观、全面的原则,不先入为主,也不听信一面之词,在了解客观事实基础上,结合双方的观点和提供的证据材料,呈现与该事件直接有关的重点问题,笔者只呈事实,是非曲直留给读者评判。

违建属事实    拆除存问题

    一、高新园的观点:他是违法建筑,我进行拆除是应该的,完全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问题。

    二、当事人和律师均承认:虽然承包的是“四荒地”,但是,没有规划许可证便建厂房,就是违法建筑,这一点没有任何疑议。

    三、律师的观点:即便是违法建筑,高新园也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处理,做到依法行政。行政强拆应符合以下程序要求:1、作出合法的行政决定……2、催告和陈述申辩程序……3、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针对法律规定,高新园没有一点符合法律程序,涉嫌违法。事实是,当事人接到口头通知后,已经积极主动的开始自行拆除,在此情况下,高新园不应以商量拆除为由一边限制全家人自由、一边实施拆除……高新园的行为如何,网民自由评判。

违法建筑多    乱象丛生不为过

    当事人:这些年来,高新园的违法建筑一直不断,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光我知道的:1、大型厂房近20处,前几年,卫片拍到后,高新园顾用挖掘机,在不关键部位的墙上捯上一个窟窿眼,算是象征性的拆除,现在,这些厂房还在照常使用。2、小型违法建筑30多处,我的厂房也属其中之一。

    违法建筑的情况到底如何?笔者跟随当事人查看了老旧、新建违法建筑多处,要说乱象丛生并不为过。

拆除之前已通知    谁通知的不知道

    笔者在高新园调查了解时,针对是否属偷拆?向高新园的李副主任提出该问题,李:“已经让村干部提前通知了本人”,笔者:“向那个村干部通知的”?……笔者连续问了两次,李副主任没有明确的回应……

    当事人:他是心虚,根本就没有的事,他怎么回答?他提前通知了我的实情是:我是2022年3月27日接到口头通知后,就开始雇人拆除,4月6日早上,高新园信访办张主任等七人来到我家,以商量拆除为由,电话通知我去父母家(这算是通知),把我全家软禁的同时,高新园党委组织70多人、带着多台机械、封堵路口,对我的厂房进行偷拆……他说让村干部通知了我本人,叫他把通话记录打印出来做证据就可以。这些当官的说假话真是脸不红、心不跳啊!

一件物品被毁坏    其它物件全丢失

    针对偷拆中毁坏与丢失物品问题,高新园的李副主任:“我们不是强拆,为了不给他造成损失,我们专门找了吊车,一件一件的吊下来、摞好摆放在那里”。笔者:“当事人反映,所有物品全部没有了,只在一个废品站看到了毁坏变形的大梁,这个怎么解释”?李:“大梁是焊接的,没法拆,所以才会这样”。

    当事人:他这是颠倒黑白,1、这个照片上摞好的瓦,是偷拆之前,是我自己拆除时,摆在那里摞好的,下午我和你一起去见证明人(证人已证实)。2、他们拆完撤离、我被解除软禁后,去现场看到的是一片平地,所有拆除的物品一点都没见到,村民告诉我:“他们早就安排好了各种车辆,是边拆边往外拉的”…… 3、所有物品,都被高新园党委给“安排处理”了……至今我都不知这些物品的去向。4、我的大梁确实是焊接好后、直接坐在墙上的,如果真用吊车往下吊,绝对不会变形……这个图片,就是被毁坏变形的大梁,是我事后得知、在一个废品站看到的……


图3

一个承认是我安排    一个却说社区组织

    到底是谁组织的拆除?有两人证实:1、高新园张主任公开承认:“强拆当天,去家里是解释政策和那边拆除,那个事我承担,是我安排去的 ……”;2、社区书记王泽堂:“那是党委安排去拆的,你有什么事去找党委”。


图4


图5

 

    然而,笔者在高新园调查了解是谁组织的拆除时,高新园的李副主任:“这次拆除,我们高新园党委不知道,是社区组织的”。前后对比,一目了然。
 

有人脉的可保留    没有关系绝对拆

    针对当事人所说:“同样是违法建筑,有关系、有门路的,可以保留不拆,否则,拆你没商量!”之说法,笔者向高新园提出该问题,高新园的李副主任::“这个不存在,凡是违建的全部拆除了”。笔者:“肯定全部拆除了”?李:“肯定”。

    是否全部拆除了?用事证明:8月13日,几个村民和当事人领着笔者去看了六家违建,全部都是完好无损的存在着;并当场全部拍照(见下图,版面所限,只上一幅),这完全可以证明高新园的李副主任:“…全部拆除了”是隐瞒真相的假话。


图6

    当事人特别说明:在高新园拆除违建包片责任人中,高新园的李副主任,就是分管范家岭社区大洼子村违建清零的第一责任人;我8月13日拍的那六家未拆的照片中,其中有两家就是大洼子村没有拆的。

赔偿中暗箱操作    论关系我定标准

    笔者在调查时问:“当事人反映,同样是拆除的违法建筑,有赔钱的、也有没赔钱的,这个怎么解释”?高新园的李副主任::“这个更不存在,他是违法建筑,本来就是应该拆的,我还赔他钱”?笔者:“你肯定都没赔钱”?李:“肯定”。

    当事人:在赔偿损失问题上,全都是“地下武工队”式的“暗箱操作”,有赔偿70万元的、有赔偿5—6万元的,还有一个更奇特:因某领导打了个招呼,就赔了40万元……在赔偿损失问题上,没有一个是公开透明的,全部都是暗箱操作。

    到底赔偿了没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

    1、社区王书记:“你快去党委找领导吧,拉着老爷子一块去,范家岭安 * * 赔了40万,是我先给垫上的钱,我还没去问党委要来……”


图7

    2、被拆户马某的实情是:A、“我不知道谁出的钱,反正打我卡上了”。B、“都赔了,有多的,有少的,这个事都是背地里弄的,你找谁也没有给你证明的,我也不能给你证明,知道那么个事就中了…… 范家岭有赔的,我也赔的,都赔的,你就告他们违法强拆……”


图8

百姓的厂房是违建    官员的建筑便合法

    在这个问题上,当事人说了一个的案例: “大约是2017年,安丘市一个小伙,在高新园陆吉庄子村租赁土地建了一个蘑菇种植大棚,因为没有给社区书记送礼,他便说人家不懂规矩,硬给人家强拆了……人家上访后,这个社区书记害怕了,为了阻止上访,他又逼着村里搞虚假诉讼……最可气的是:这个蘑菇大棚卫星并没有拍到,拍到的是路西的一家厂房,这个社区书记硬是把这个厂房的违建帽子扣到了这个蘑菇大棚上……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蘑菇种植大棚被拆后,又被高新园的干部、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弄了去、盖上了车间,马上又卖出去了……现在,这个车间也不是违法建筑、也没有人再去拆除了……在他们掌权人手中,法律变成了“橡皮泥”、可以随便捏……平民百姓的是违法建筑、他们官员的就是合法建筑!这还有天理吗”???

官员霸气回应    百姓无奈叹气

    当事人:被偷拆后,上下各级官员都是推诿扯皮,没有一个人找我解决问题,我便又找高新园张主任,提出了两点诉求,张竟如此答复:1、党委是安排他们去你家中解释政策,他们谁去抱、拦、挡,你去找谁,这个党委不承认;2、拆的东西,被人抢和不抢,你去找社区,对我无关…… 3、我们的要求是: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只要拆除了就是满分。


图9

    当事人:如此霸气的回答,让生活在这种执政环境下的老百姓情何以堪?不知道我们的市长和书记听到如此霸气的话会有何感想?

    当事人:我说句话,请你写上,让国人评论:如果我是赖着不拆,你偷拆、强拆,我绝不多说一句话,但是,我已经积极主动的开始拆除了,你还实施软禁、偷拆的流氓手段、干出如此下流之事,如果让蒋介石知道,也会从棺材里爬起来骂一声“娘希匹”吧?这还是天天叫喊着“执政为民”的官员吗?这也是诸城的“民心工程”吗?

    当事人:我是在强权面前的无奈之下,才不得已向我们诸城的市长和市委书记实名反映并告状,但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竟然石沉大海啊!!!……所以,我只能走这一步,希望我们山东的省委书记李干杰能看到,更希望我们的习总书记能知道……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出现本次事件的焦点问题有三:

    其一、深层次的问题:虽然双方均对违法建筑这个事实没有异议,但是,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应该探讨:1、为何在一个高新园区域内会长期的、并且有这么多的违法建筑?2、当事人的厂房,从打地基,到盖起厂房,半年多的时间里,从村委会、社区、执法部门到包片的高新园领导,为何没有一个人发现?3、这里面有没有“不可言传”的秘密?

    其二、选择性拆除问题:为何会出现当事人所说:“同样是违法建筑,有关系、有门路的,可以保留不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深刻问题。

    其三、公平公正问题:为何同样是违法建筑和损失赔偿,为什么有的赔了、有的不赔?有的赔偿多、而有的赔偿少?

    笔者的话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既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更是以史为鉴知兴替之所需,“公”字的核心是公平、公正。古人早有精辟的总结:“不患贫而患不公”……立党为公是根,执政为民是本。
这次事件的导火索就是公平、公正问题所致,没有公开、暗箱操作则是百姓有意见之根源……真诚希望高新园通过此事能够举一反三,用“一碗水端平”之姿态处理问题,为诸城的安定团结局面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zx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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