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员工在职期间突然猝死,用工单位竟然这样处理?
我弟弟来北京已经十多年了,听我弟弟说,他近几年一直在美团下属的小象超市(美团买菜)打工。2024年8月14日我接到积水潭医院(昌平)的电话,说我弟弟病危,等我们赶到时,我弟弟已经在太平间了。医院诊断我弟弟为猝死,后经北京市昌公区安局签定为猝死。
通过我弟弟的手机了解到,弟弟赵文志先在北京市海淀区安宁路的小象超市(美团买菜)工作,后调到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的小象超市(美团买菜)工作。于是,我们多次找到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的小象超市(美团买菜)(我弟弟赵文志死前的工作单位),向其工作单位索要我弟弟赵文志在小象超市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社保手续、工作上下班签到、工资条、请假手续、入职手续。并向小象超市(美团买菜)学清路店的负责人员了解死者赵文志生前情况。这个单位没有一个人接待我们,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还说我们影响了他们工作,报警。
这个超市的负责人总在说他是新来的、不知情,他在向他的领导反映、沟通,让我们等,我们在这里等呀等,最后等来的都是派出所的警察。直到今天我们还在小象超市(美团买菜)学清路店里等。
通过我弟弟的手机可以看到:我弟弟在北京市海淀区安宁路和学清路的小象超市(美团买菜)工作期间,一直在日延时工作(每天工作都在15个小时以上),节假日加班(每个月工作在28天以上,最多的一个月上31天),没有得到休息,于2024年8月14日因透支体力,劳累过度而猝死。
可是,就这样为单位加班加点、没日没夜的工作的优秀员工因过度劳累而猝死,这家单位没有任何一个人出来看望,没有任何一个出来安慰家属。没有任何一个人给予合理的解释。直到现在也没有将死者的劳动合同、社保手续、上下班签到、工资条、请假手续、入职手续等应该由单位保管并应该由单位给予提供的相关材料给到家属。
做为哥哥的我非常无助。
我们有的材料如下:
1、我弟弟手机里的在北京市海淀区安宁路和学清路的小象超市(美团买菜)一部分上下班的签到记录;
2、给我弟弟发工资的部分银行流水
3、我弟弟的手机里的小象超工作平台的部分截图:象管家、小象学院、小象TT 等内容。还可以看到美团.廉正举报的内容。还能看到我弟弟生前在小象超市工作的照片还有许多,都是在小象超市照的工作照。
4、我弟弟微信朋友圈里的部分截图。
5、我弟弟自己在工作期间的工作照片。
通过这些材料可以证明,我弟弟在美团下属的小象超市工作,是小象超市的正式员工。我弟弟一直在加班加点没日没夜地工作,因透支体力劳累过度而猝死。
小象超市作为用人方,其应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供必要保障,因此我弟弟的死亡与小象超市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用工单位理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是活生生的人没了,用工单位竟然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窝藏证据,逃避责任的态度令人作呕!
面对这一严峻现实,我们必须追问:用工单位视员工如蝼蚁,这就是应有的责任和保障吗?在此,希望广大社会都能关注此事件,推动社会的安全保障问题,严查这些违规操作,不把人当人的公司企业!社会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管机制,敦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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