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践踏法律,致我一家7口无路可走,损失惨重
来源:未知 编辑:xiao0119 时间:2022-10-05
导读:
人民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称的,都说正义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面对罪恶的行为时,只有代表正义的人及时站出来,为正义发声,为正义呐喊,用切实的行动作为正义的强大后盾,才能让罪恶真正得到惩治。傅忠实作为一个本分的生意人确是无法得到安生,正义的天平受
人民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称的,都说正义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面对罪恶的行为时,只有代表正义的人及时站出来,为正义发声,为正义呐喊,用切实的行动作为正义的强大后盾,才能让罪恶真正得到惩治。傅忠实作为一个本分的生意人确是无法得到安生,正义的天平受着高利贷的胁迫使企业和家庭遭到毁灭性打击,还因法院法官践踏法律,公然向法律挑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直接损失了三千余万元。我们就此事调查了解了一下具体情况。
我叫傅忠实,有一家自己的商贸公司——富平县鹏霄建材有限公司。房子被司法拍卖,目前一家7口人被迫在外漂泊,无家可归,家人无法正常生活,人心惶惶。2010年开始,因生意的需求与杨斌升存在借贷关系,经过多次的对账,确认截止2018年3月8日,我总共欠杨斌升70万,再没有其他借款。
水泥生意被骗,货款没拿到还欠了500万元
2018年因杨斌升的介绍认识了陈陆新,陈陆新引荐了某企业采购20万吨水泥的生意,苦于资金不够,陈陆新就表示想和我合作此生意,可以提供500万元的资金。签署水泥合同后,陈陆新要求先预付65万元现金,并指定把现金提给介绍人杨斌升。2018年3月26日,我取了65万元现金送给杨斌升,当天,我便收到了500万元打款。与此同时,陈陆新要求我写下500万的借条,写明出借人为陈陆新,杨斌升作为连带担保人,借期4月,2018年7月26日还清。陈陆新答应负责收账,但另我没想到的是,我多次督促陈陆新收账无果,因水泥货款迟迟未支付,我怀疑自己是上当受骗了,立刻让我儿子向富平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只追回了83万,也全部落入了杨斌升口袋!
砍头息,3分7厘5,赤裸裸的高利贷
据我所知,杨斌升长期以放高利贷为生,多起民间借贷案件与其有关。砍头息发放,月息3分7厘5,就本案的500万借款,期限为4个月,仅利息就高达65万,年息高达45%。这是赤裸裸的高利贷行为,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其行为明显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杨斌升起诉,证据被忽视,导致损失重大,无家可归
2018年10月11日,杨斌升强行逼迫我把500万元的借条换至到自己名下,并且逼迫我儿子也在欠条上签了字,再结合与杨斌升之前的欠款,扣除已给的65万元,即总共欠杨斌升505万元。借条被转之后,杨斌升就开始了一系列恶劣的高利贷催收行为,指使吸毒等社会闲杂人员多次上门催收、恐吓,杨斌升指使他儿子逆行拦截我儿子的车辆,还强行拿走了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让他儿媳妇党莉苗拿着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先后两次共取走了45.5万元。还于2019年8月9日将我起诉到富平县人民法院,而法官雷艳丽、王继健在判决中,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枉法裁判。我在审判期间提供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尤其是银行对账流水账单,根据账单显示足以证明从2018年3月10日至2019年6月1日,我已偿还了462.51万元。然而雷艳丽法官确无视我方提供的银行流水,判决认定我只还了40.5万,对我的其他420多万元的还款分文不认,判决我还欠杨斌升454.5万,(已还款462.51万+判决还需还款454.5万+砍头息65万,共计要还款982.01万)。这种行为明显就是故意在违背事实,枉法裁判!在我多次提出杨斌升对我的公司和家人采取的卑劣要债行为,而且我也多次在法庭上提出杨斌升这种高利贷行为是违法的,不应该被采纳,并且钱数字不对,要求对账,雷艳丽法官都是公然打断我,而且不给开口的机会,难道这不是明显的充当杨斌升的保护伞,包庇高利贷团伙的违法行为吗?
以上针对我的种种不公行为都严重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故意制造不安定的局面。他在呼吁正义的到来,恳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查处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本人傅忠实承诺以上所述属实,如有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傅忠实
2022年10月5日
注:手持身份证照另存,以备查询。
我叫傅忠实,有一家自己的商贸公司——富平县鹏霄建材有限公司。房子被司法拍卖,目前一家7口人被迫在外漂泊,无家可归,家人无法正常生活,人心惶惶。2010年开始,因生意的需求与杨斌升存在借贷关系,经过多次的对账,确认截止2018年3月8日,我总共欠杨斌升70万,再没有其他借款。
水泥生意被骗,货款没拿到还欠了500万元
2018年因杨斌升的介绍认识了陈陆新,陈陆新引荐了某企业采购20万吨水泥的生意,苦于资金不够,陈陆新就表示想和我合作此生意,可以提供500万元的资金。签署水泥合同后,陈陆新要求先预付65万元现金,并指定把现金提给介绍人杨斌升。2018年3月26日,我取了65万元现金送给杨斌升,当天,我便收到了500万元打款。与此同时,陈陆新要求我写下500万的借条,写明出借人为陈陆新,杨斌升作为连带担保人,借期4月,2018年7月26日还清。陈陆新答应负责收账,但另我没想到的是,我多次督促陈陆新收账无果,因水泥货款迟迟未支付,我怀疑自己是上当受骗了,立刻让我儿子向富平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只追回了83万,也全部落入了杨斌升口袋!
砍头息,3分7厘5,赤裸裸的高利贷
据我所知,杨斌升长期以放高利贷为生,多起民间借贷案件与其有关。砍头息发放,月息3分7厘5,就本案的500万借款,期限为4个月,仅利息就高达65万,年息高达45%。这是赤裸裸的高利贷行为,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其行为明显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杨斌升起诉,证据被忽视,导致损失重大,无家可归
2018年10月11日,杨斌升强行逼迫我把500万元的借条换至到自己名下,并且逼迫我儿子也在欠条上签了字,再结合与杨斌升之前的欠款,扣除已给的65万元,即总共欠杨斌升505万元。借条被转之后,杨斌升就开始了一系列恶劣的高利贷催收行为,指使吸毒等社会闲杂人员多次上门催收、恐吓,杨斌升指使他儿子逆行拦截我儿子的车辆,还强行拿走了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让他儿媳妇党莉苗拿着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先后两次共取走了45.5万元。还于2019年8月9日将我起诉到富平县人民法院,而法官雷艳丽、王继健在判决中,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枉法裁判。我在审判期间提供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尤其是银行对账流水账单,根据账单显示足以证明从2018年3月10日至2019年6月1日,我已偿还了462.51万元。然而雷艳丽法官确无视我方提供的银行流水,判决认定我只还了40.5万,对我的其他420多万元的还款分文不认,判决我还欠杨斌升454.5万,(已还款462.51万+判决还需还款454.5万+砍头息65万,共计要还款982.01万)。这种行为明显就是故意在违背事实,枉法裁判!在我多次提出杨斌升对我的公司和家人采取的卑劣要债行为,而且我也多次在法庭上提出杨斌升这种高利贷行为是违法的,不应该被采纳,并且钱数字不对,要求对账,雷艳丽法官都是公然打断我,而且不给开口的机会,难道这不是明显的充当杨斌升的保护伞,包庇高利贷团伙的违法行为吗?
以上针对我的种种不公行为都严重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故意制造不安定的局面。他在呼吁正义的到来,恳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查处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本人傅忠实承诺以上所述属实,如有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傅忠实
2022年10月5日
注:手持身份证照另存,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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