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和主体责任呢?山西河曲农商行文笔支行:冒名贷款谁之过?
一则冒名贷款事件似乎透露出山西省农商行的内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从山西省农商行高层的腐败被查,到当地忻州市河曲县农商行下属支行出现冒名贷款,在管理机制和廉政教育等方面,无疑都在说:主体责任呢?为何会出现这种冒名贷款之丑事,谁是利益相关者?谁来担责?谁来承担监管不力之责?这些年,山西农商行都在大刀阔斧的改制,年底前按照规定,原农村信用社都将改制成农商行,是否山西的其他农商行也存在类似冒名贷款之事呢? 近年来,因冒名贷款而导致银行与群众发生矛盾的案例屡见报端。作为金融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也存在这种现象。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河曲县城的李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工作人员来电告知:李先生曾在该行贷款金额3万元,让其尽快还款。得知这个情况后李先生懵了:“自己从来没在银行贷过款,怎么就出现了一笔贷款?”随后,李先生来到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找到丁行长反映了情况。经过查询,丁行长拿出了这笔贷款的手续让李先生看,李先生发现该笔贷款确实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所贷,担保人为郑瑞军,经办人为栗江,但李先生发现贷款签字根本不是自己本人所为,而且此笔贷款2005年还转办过,李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并拍照留证被拒绝,丁行长让李先生去报案。
祸从天降,本来生活顺意的李先生一家突然背负了贷款,给他的生意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李先生经过多方托人打问,当时贷款担保人郑瑞军承认冒名贷款是自己所为,随即李先生第二次来到了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并将所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丁行长,要求尽快调查核实,丁行长让李先生去找郑瑞军协商还款事宜,因为贷款名字是李先生,如
果不还款就去法院起诉,不然会被列为失信人员。
半个月过去了,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迟迟不予解决飞来的横贷,李先生再次来到了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其中一位副行长让其回家等待,并答应尽快给处理,同时接到了冒名贷款人郑瑞军电话,说他正在积极处理过程中,要求李先生不要报案,而丁行长还是坚持让李先生去报案,此时李先生很无奈。
飞来的横贷让人愁断肠,银行要求还款,自己不仅要背负连本带息十多万元的外债,同时还要被列为失信人员。李先生感到非常郁闷。
据知情人讲,类似这种现象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也不仅此一次。
作为一家银行机构,怎么能如此不负责任地滥用老百姓的个人信息呢?国家的法律法规呢?贷款政策呢?现在出问题了又推三阻四。如果这些来路不明的贷款无人偿还,因此产生的追偿风险又由谁来承担呢?
金融系统专业人士指出,严谨的贷款审批程序不是儿戏,在审批和签字等流程中,均应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对信用状况、风险、收益进行评价,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调查应当深入了解借款户收支、经营情况,以及人品、信用等软信息。严格执行实地调查制度,并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面谈,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文字、图片或影像等。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类案件频繁发生,主要反映了个别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不力,审批不尽职等的问题。首先制度执行不严格是形成冒名贷款的直接原因,贷款经办人在办理业务时作风不深入,没有真正能把好信贷投放的第一关;其次有些人员缺少基夲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办理信贷业务时经不起利益的诱惑或碍于情面,对违规贷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是岗位职责不到位是借冒名贷款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那么山西省河曲农村商业银行河曲县文笔支行冒名贷款是谁之过?李先生的飞来横贷究竟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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